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沈璐佳)17日,记者从海城市教育局了解到,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拟定城市高中一、二年级学生5月20日(周五)返校,初中一、二年级学生5月25日(周三)返校,教职员工同步返校,做到“应返尽返,不落一人”。
按照要求,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须提供返校前两天本人和共同居住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或手机截图证明),辽事通码、易鞍码、行程码(三码)全绿方可返校。返校后,师生每周核酸检测两次,后勤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天核酸检测一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共同居住者每周核酸检测两次。各中学须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辽宁省《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十条规定(第三版)》及鞍山市有关校园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复学,保障复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实施严格封校管理,开学前要开展校园全方位消杀、通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