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点
为师者必须以德为先,师德师风直接影响到教育目标的实现。前不久,《北京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在北京市教委官网公布,教育行政执法亮出“基准尺”,对师德问题作出硬性规定。
北京市这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三个基础裁量档次,并明确相应处罚。其中: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将面临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面临的是停止招生或办园的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要责任,必须坚持以德为先。如果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知识再渊博也难以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会使教育偏离目标方向。因此,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德育人、以德施教,学生才能健康成长。
育人先律己。要培养合格的人才,教师不仅要“学高”,更要“身正”,拥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修养,如此方能不负为人师表之名,不误人子弟。屡有发生的违反教师职业德道的事件警示我们,师德师风建设既要“自律”,也要“他律”。北京市的教育行政执法标准,就是给师德师风建设作出的明确规范,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以此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这样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在引导广大教师加强自律,保持职业操守,争做人民满意合格教师的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严把师德关,让师德高尚、勤勉敬业的教师脱颖而出,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